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中专学校,各高职学院中专部:
为加强和完善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规范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促进全省职业教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依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规定结题验收工作在每年年底进行。今年9月1日前不再受理各学校的鉴定申请。对前两年立项并已到或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的课题,可延迟到年底再行受理。对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并已提交了《鉴定申请书》的课题,可在今年4月—5月办理结题验收。各单位在5月1日至15日内将所要验收的课题材料交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教育大厦402室,联系人:马小惠,邮编:330006,联系电话:****、135****3901,电子邮箱:maxiaohui0****@163.com)。
附件: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